贫困具体条件如下: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办理方法如下:
1.提出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贫困户申请书》(参考文本一)。
2.召开户主大会。农户所在村小组召开户主大会,按照比较排除法推荐出贫困户候选名单连同会议记录(参考文本二),报行政村汇总后报乡镇。
3.入户调查。各乡(镇、场、管委会)组织乡、村干部逐一上门入户调查,核实贫困户情况,并填写《贫困户登记表》(一户一表)。
4.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入户调查后的名单进行听证、评议,形成初选名单,形成《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填写《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统计表》(参考文本三)。
5.**次公示。各行政村对听证、评议后的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参考文本四),既要在村部、村主干道等村民比较集中的活动地点公示,同时还要在各村小组(自然村落)公示。要通过广播的形式将初选名单进行公告(公示公告不得少于三天,并拍照留底备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和《村贫困户初选名单》(参考文本五)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6.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组织人员进行交叉审核后,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
申请贫困户的条件是什么申请贫困户需要的条件和资格是: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
合作医疗贫困户需要什么条件合作医疗贫困户需要什么条?合作医疗贫困4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指贫困户家庭常住人口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大病保险。5有安全饮水安全饮水的标准为: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居民生活用水量为20升/人/日以上;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水源保证率一般地区不低于95%,严重缺水区不低于90%。
贫困户如何申请低保?贫困户如何申请低保?贫困户申请低保: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农村贫困户要什么条件1、低保家庭:凡持有市区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户籍所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特困家庭:共分二类。**类是家庭成员中有在职人员的,其领证条件为:(1)、职工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直系亲属)患大病重症,个人年自负医疗费(申报前12个月)4000元以上,且家庭年总收入(申报前12个月)除去个人自负医疗费后,人均年收入在市区“低保线”110%以下的;(2)、鳏寡孤独和供养子女的单亲职工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就业有困难等特殊家庭;且人均收入(申报前12个月)在市区‘低保线”110%至“低保线”的。第二类是家庭成员及在职人员的(属下岗失业、退休退职人员),
其领证条件为:(1)、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直系亲属)患大病重症,个人年自负医疗费(申报前12个月)400O元以上,且家庭年总收入(申报前12个月)除去个人自负医疗费后,人均年收入在市区‘低保线”110%以下的;(2)鳏寡孤独和供养子女的单亲等特殊家庭,人均收入(申报前12个月)在市区“低保线”110%至“低保线” 的。
3、困难家庭:共分二类。**类是家庭成员中有在职人员的,其领证条件为:(1)由于身体或年龄等方面的原因暂时难以就业,其家庭人均月收入(申报前12个月)在市区“低保线”120%至“低保线”;(2)鳏寡孤独和供养子女的单亲家庭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就业有困难等特殊家庭,且人均月收入(申报前12个月)在市区低保线12O%至“低保线”110%的。第二类是家庭成员中无在职人员的(属下岗失业、退休退职人员人其领证条件为:鳏寡孤独和供养子女的单亲等特殊家庭;且人均月收入(申报前12二个月)在市区“低保线”120%至“低保线”110%的。
符合条件的可到区各区民政部门申领。村委会受理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局审批。
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
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
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贫困户标准(条件)是什么?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务农和务工为主,贫困标准3535元/年。
农村贫困户评定程序有哪些?
(1)提出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贫困户申请书》。
(2)召开户主大会。农户所在村小组召开户主大会,按照比较排除法推荐出贫困户候选名单连同会议记录,报行政村汇总后报乡镇。
(3)入户调查。各乡(镇、场、管委会)组织乡、村干部逐一上门入户调查,核实贫困户情况,并填写《贫困户登记表》(一户一表)。
(4)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入户调查后的名单进行听证、评议,形成初选名单,形成《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填写《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统计表》(参考文本三)。
(5)**次公示。各行政村对听证、评议后的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参考文本四),既要在村部、村主干道等村民比较集中的活动地点公示,同时还要在各村小组(自然村落)公示。要通过广播的形式将初选名单进行公告(公示公告不得少于三天,并拍照留底备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和《村贫困户初选名单》(参考文本五)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6)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组织人员进行交叉审核后,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
(7)第二次公示。各行政村对乡镇确定的贫困户名单进行第二次公示公告(参考文本六),公示不得少于三天,并拍照留底备查)。
(8)县级复审。行政村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乡(镇、场、管委会)形成《关于复审贫困户的报告》附《乡(镇)贫困户拟定名单》(参考文本七)报县扶贫和**复审。
(9)第三次公示。县扶贫和**办将复审确定的贫困户名单上传至县政府网公告,同时将名单反馈至各行政村进行第三次公示公告。村委会受理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局审批。
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
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
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
贫困户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贫困户的界定,可以参照下面标准: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问:请问贫困户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
答:(一)贫困户鉴定标准
1.农户参加贫困户评选的必要条件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务农和务工为主,且201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优先评为贫困户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评为贫困户
(1)有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农户;
(2)有工程机械设备或其它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的农户;
(3)有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退休人员等国家公职人员的农户(因重大疾病、重大灾难致贫的除外);
(4)有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5)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干部的农户;
(6)因赌博、吸*、好逸恶劳等原因致贫的农户;
(7)在县城或集镇有店面等非自身居住性用房的农户。
(二)贫困户评定程序
1.提出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贫困户申请书》(参考文本一)。
2.召开户主大会。农户所在村小组召开户主大会,按照比较排除法推荐出贫困户候选名单连同会议记录(参考文本二),报行政村汇总后报乡镇。
3.入户调查。各乡(镇、场、管委会)组织乡、村干部逐一上门入户调查,核实贫困户情况,并填写《贫困户登记表》(一户一表)。
4.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入户调查后的名单进行听证、评议,形成初选名单,形成《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填写《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统计表》(参考文本三)。
5.**次公示。各行政村对听证、评议后的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参考文本四),既要在村部、村主干道等村民比较集中的活动地点公示,同时还要在各村小组(自然村落)公示。要通过广播的形式将初选名单进行公告(公示公告不得少于三天,并拍照留底备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和《村贫困户初选名单》(参考文本五)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6.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组织人员进行交叉审核后,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
7.第二次公示。各行政村对乡镇确定的贫困户名单进行第二次公示公告(参考文本六),公示不得少于三天,并拍照留底备查)。
8.县级复审。行政村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乡(镇、场、管委会)形成《关于复审贫困户的报告》附《乡(镇)贫困户拟定名单》(参考文本七)报县扶贫和**复审。
9.第三次公示。县扶贫和**办将复审确定的贫困户名单上传至县政府网公告,同时将名单反馈至各行政村进行第三次公示公告。我一家八口人。上面有老人。下面有孩子。我一直生病手术。真的是困难。没有什么贫困户啊贫困具体条件如下: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办理方法如下:
1.提出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贫困户申请书》(参考文本一)。
2.召开户主大会。农户所在村小组召开户主大会,按照比较排除法推荐出贫困户候选名单连同会议记录(参考文本二),报行政村汇总后报乡镇。
3.入户调查。各乡(镇、场、管委会)组织乡、村干部逐一上门入户调查,核实贫困户情况,并填写《贫困户登记表》(一户一表)。
4.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入户调查后的名单进行听证、评议,形成初选名单,形成《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填写《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统计表》(参考文本三)。
5.**次公示。各行政村对听证、评议后的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参考文本四),既要在村部、村主干道等村民比较集中的活动地点公示,同时还要在各村小组(自然村落)公示。要通过广播的形式将初选名单进行公告(公示公告不得少于三天,并拍照留底备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和《村贫困户初选名单》(参考文本五)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6.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组织人员进行交叉审核后,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我家里人有5个没房子主了